评选黑龙江省三好学生
★本教程根据2018版一站式服务中心业务手册整理而成,实际情况以当年学校发布政策为准
本教程会交代关于评选黑龙江省三好学生相关问题的详尽事宜。
业务一:评选流程
1、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启动评优工作,下发评论《通知》
2、学生工作处落实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召开会议,下发“关于评选黑龙江省三好学生”的通知,布置落实评选工作
3、各学院召开学生工作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及学校分配名额确认评选名单范围
4、学院组织候选人进行申请答辩,确认初选名单
5、各学院组织评审组对推荐人进行初审
6、各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7、推荐人选名单于学院内公示三天
8、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9、学生工作处统计、汇总、审核、公示
10、推荐总体名单经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报至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
11、黑龙江省高校工作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发放证书
业务二:名额分配方式
省三好根据教育厅发放名额、按照学院学生人数在全校在校人数所占的比例进行分配
业务三:推荐材料
- 电子版:省三好学生汇总表
- 纸质版:省三好学生汇总表审批表和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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