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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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工作处召开会议,下发“关于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布置落实评选工作。在收到通知后各学院召开毕业年级学生工作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及学校分配名额确认评选名单范围。
评选参考要求:
1.广泛听取辅导员(年级主任)、任课教师、导师及广大学生的意见;
2.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3.评选过程中,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审核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排名成绩。
具体流程: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副书记牵头组成评选工作联评小组对本院所有推荐人进行初审。
2.各学院组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3.推荐人选名单于学院内公示三天。
4.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上交至学生工作处。
5.学生工作处统计、审核、汇总、公示。
推荐材料:
电子版: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纸质版: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审批表和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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