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流程
★本教程根据2018版一站式服务中心业务手册整理而成,实际情况以当年学校发布政策为准
当我校学生发生心理危机事件时,所在班级的心理委员或者目击者需及时通报学生所在学院的辅导员,由中心诊断评估、确定解决方案方案。
以下为三类预案:
一级预案:中心救助(咨询范畴)
(1)当学生发现情况后,及时向辅导员反馈结果,提出建议。
(2)中心将及时开展事后辅导工作。
(3)如果发生了一些意外情况,学院将会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送到定点医院就诊。
(4)根据医生诊断,家长为学生办理祝愿、病假、休学手续。
(5)如果学生需要返校学习,应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结果作为依据。
二级预案:精神疾病
(1)中心立即通知学生所在学院领导
(2)学院及时通知家长,并送定点医院就诊
(3)根据医生诊断,家长为学生办理住院病假休学手续
(4)学生返校学习应以定点医院诊断结果为依据
三级预案:自杀或他杀等恶性事件
方案一:
(1)立即报告保卫处,保卫处保护现场,并报警
(2)保卫处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死因鉴定,并收集保存证据
方案二:
1.通知学院负责人立即赶往现场
(1)学院负责人向校领导汇报
(2)校召开紧急会议,全面部署危机应对计划
(3)固定宣传机构统一对外口径。并只派中心对与当事人密切接触的教师,学生领导开展辅导工作
2.通知学院负责人立即赶往现场
(1)学院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2)在做好学生工作的同时,院领导通知学生家长如实通报学生情况
(3)辅导员做好家属的安抚及服务工作
(4)学生处领导学院负责人与学生家长商谈善后事宜
方案三:
(1)通知校医院紧急救护,请市医院协助救护鉴定
(2)市医院鉴定后学院了解鉴定结果
(注:三种方案需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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